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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作者:谢春龄

    根据《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工作安排,笔试于9月25号上午举行。根据笔试考试情况,笔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根据《公告》关于“笔试设置合格线分数,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1:3的岗位,高于合格线的进入面试”的要求,现将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面试时间:9月30日(星期四)(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地点

行知楼501会议室

三、需提供的材料:

(1)《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材料(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查询结果各1份;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设有“中共党员”要求岗位的考生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在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8)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从事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单位为考生缴交的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暂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聘用单位工资发放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9)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应带齐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材料,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提供足够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要求,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最多递补二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行程码绿码、疫苗接种证明(简称“三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笔试成绩请于9月27日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797—8069956查询。 


附件: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xlsx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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