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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院科研项目及科学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审核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1-03-18浏览次数:作者:

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加强对学院科研项目,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和成果意识形态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学院对纵向科学科研项目,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或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类成果,进行统一管理,实行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课题)组所在申报部门负责意识形态相关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学院级审批。各系(院)是项目(课题)组申报统一归口相关各系(院),由各系(院)统一汇总上报科研处,行政及教学教辅部门人员申报科学科研项目,按照《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各专业教研室的通知》(赣州职院字〔2020〕103号)文件精神,需要从各系(院)所在教研室申报,切实履行院系二级管理职能。项目申报负责人为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所在系(院)要对项目内容等方面进行研判和审核;对涉及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须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见;学院宣传统战部作为学院意识形态管理部门对学院各类科研项目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审核;科研处作为科研职能部门对各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进行审核审核后由科研处汇总项分管院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

申报科研项目前,相关人员、相关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填写《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批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学院科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附件: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批表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

 

基本信息

科研项目/成果


项目/成果名称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负责人


课题/成果意识形态

 

 

项目负责人:

申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月  日

马克思

主义学院

审核意见

 

 

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须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见)

马克思主义学院:(盖章)

 月  日

学院意识形态部门意见

 

 

宣传统战部:(盖章)

 月  日

学院科研部门意见

 

 

 

科研处:(盖章)

 月  日

学院意见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盖章)

 月  日

备注:1.此表一式份,申报部门、科研处各留存一份。

2.涉及人文社科类,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课题),需要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自然科学类项目原则上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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