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务管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对原赣州农业学校、原江西赣州技师学院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建设项目的质保金、押金、保证金等进行集中清理和退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与赣州农业学校、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含其下属部门)在业务往来中缴纳了质保金、押金、保证金等款项,符合退还条件且至今尚未办理退付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或与赣州农业学校、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含其下属部门)在业务往来中存在应结而未结清的合作项目尾款的单位或个人,均属于本次清退对象。
二、清退时间
请相关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校办理债权申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院将依法核销相关债务。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赣州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具体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城行知楼2楼财务服务大厅)
联系人:邱菲
联系电话:0797-8069097
四、需提交材料
1.付款申请书(需写明收款单位/个人名称、申请付款事由、金额、时间、收款账户信息等);
2.申请付款凭证(收据、合同、协议等)原件;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提供)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按手印(个人提供);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经核实符合付款条件的,我院将按程序统一办理付款;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30日